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处罚名称: 四川宇光光学玻璃有限公司未如实记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设备未定期检测和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巴市)应急罚〔2022〕专项001B号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2022年3月14日,巴中市应急管理局开展“护安2022”监管执法专项行动集中示范性执法,检查发现该四川宇光光学玻璃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宇存在以下违法行为:未见公司主要负责人2022年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检查记录。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 的规定,决定给予 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的行政处罚。
行政相对人名称: 何宇
行政相对人代码: 513701198208300111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结果: 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4-20
处罚机关: 巴中市应急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日期: 2022-04-20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