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处罚名称: 四川宇光光学玻璃有限公司未如实记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设备未定期检测和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巴市)应急罚〔2022〕专项001A号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2022年3月14日,巴中市应急管理局开展“护安2022”监管执法专项行动集中示范性执法,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未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2、钢化车间压力容器压力表、安全阀未定期检测。以上第1项违法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五)项 的规定,决定给予 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以上第2项违法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 的规定,决定给予 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两项合并执行,决定对该单位作出 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行政相对人名称: 四川宇光光学玻璃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511900MA62D08H05
法定代表人姓名: 何宇
处罚结果: 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4-15
处罚机关: 巴中市应急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日期: 2022-04-15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