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名称: | 巴中经开区“4·25”高处坠落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案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巴市)应急罚〔2022〕跨16A号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事由: | 2021年4月25日10:00许,由四川鑫宏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巴中经开区云城·书香美邸项目工地发生高处坠落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建筑工人明广不慎从21#楼1单元14楼施工洞坠落至1楼地面,经巴中经开区兴文卫生院120急救医生现场检查无生命体征,当场宣布死亡。经查,你单位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未严格教育和有效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则、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死亡1人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为主要责任单位。以上事实分别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修订本,下同)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 的规定,决定给予 处罚款人民币叁拾万元 的行政处罚。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四川鑫宏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915100000990751242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赵法全 | |||||||||
处罚结果: | 处罚款人民币叁拾万元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1-24 | |||||||||
处罚机关: | 巴中市应急管理局 | |||||||||
当前状态: | 正常 | |||||||||
地方编码: | ||||||||||
数据更新日期: | 2022-01-24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