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名称: | 巴中市成港商砼有限责任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和主要负责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案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巴市)应急罚〔2022〕跨18B号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事由: | 1.主要负责人未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主要负责人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上事实主要证据如下:证据一: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询问笔录1份证明你是巴中市成港商砼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证据二:现场检查记录1份、询问笔录2份、资料缺失清单1份证明你未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以上第1项行为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 的规定,以上第2项行为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六) 的规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 的规定,决定给予 处人民币贰万元(20000元)罚款 的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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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张小梅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513701198605156328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张小梅 | |||||||||
处罚结果: | 处人民币贰万元(20000元)罚款 的行政处罚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1-17 | |||||||||
处罚机关: | 巴中市应急管理局 | |||||||||
当前状态: | 正常 | |||||||||
地方编码: | ||||||||||
数据更新日期: | 2022-01-24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