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处罚名称: 南江县水泥集团红潭河煤矿有限公司安全设备安装不符合行业标准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巴市)应急罚〔2021〕10号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违法事实:+450m轨道下山提升绞车在用钢丝绳直径(21.5mm)与卷筒直径(1.2m)比值,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17条的规定;+450m轨道下山上部车场提升信号装置未经信号工转发,直接接入绞车硐室信号装置,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04条的规定。以上2项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 南江县水泥集团红潭河煤矿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511922MA62D00A2J
法定代表人姓名: 王帮兵
处罚结果: 处罚款人民币20000元(大写贰万圆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8-30
处罚机关: 巴中市应急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日期: 2021-10-18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