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处罚名称: 南江县竹坝矿业有限公司一般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巴市)应急罚〔2021〕010号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违法事实及证据: 1.+1258m中段68线1号采场局部通风机未安装开停传感器;2.35KV高压配电站室内绝缘用具(绝缘靴、绝缘手套、绝缘胶垫)未检定合格;3.+1378m中段盲斜井(+1318m-+1378m)提升绞车防跑车(中挡)装置闭锁失效,不能正常使用(提升车辆通过后不能正常放下); 4.+1378m平巷绞车司机(鲜明)在操作绞车时未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GKT1.2矿井双筒提升绞车安全操作规程》:“在开机使用绞车时,绞车司机没有给声、光信号提示”;5.未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机电
行政相对人名称: 南江县竹坝矿业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511922MA684BEG71
法定代表人姓名: 胡梓慧
处罚结果: 警告,罚款人民币肆万伍仟(45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1-13
处罚机关: 巴中市应急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日期: 2021-01-13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