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处罚名称: 四川民生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平昌阳光中心城二期项目)未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前未进行事故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巴市)应急罚〔2020〕3号
处罚类别: 警告, 罚款
处罚事由: 1、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使用专项制度;2、未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3、企业在编制《平昌阳光中心城一标段安全施工应急救援预案》前未进行事故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以上事实分别违反了  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九条;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十一条;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 的规定,分别依据  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项;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
行政相对人名称: 四川民生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平昌阳光中心城二期项目)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511402207349541L
法定代表人姓名: 张琴
处罚结果: 合并实施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肆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5-28
处罚机关: 巴中市应急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511900
数据更新日期: 2020-11-13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