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处罚名称: 四川中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御景豪庭一标段项目部)编制应急预案前未进行事故风险辨识、未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巴市)应急罚〔2020〕4号
处罚类别: 警告, 罚款
处罚事由: 1.编制《御景·豪庭第一项目部应急救援预案》前未进行事故风险辨识;2.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使用专项制度;3.未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以上第1项行为违反了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  的规定,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  的规定,以上第2项、第3项行为分别违反了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九条和《安全生产事故隐
行政相对人名称: 四川中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御景豪庭一标段项目部)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51172574226235X7
法定代表人姓名: 谢友彬
处罚结果: 合并实施作出 警告,处贰万元人民币(20000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6-18
处罚机关: 巴中市应急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511900
数据更新日期: 2020-11-13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