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处罚名称: 南江县水泥集团有限公司红潭河煤矿安全设备的安装不符合行业标准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巴市)应急罚[2019]1号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南江县水泥集团有限公司红潭河煤矿4101采面中段三根单体液压支柱支设在浮煤上,下段顶板破碎采用竹笆网护顶时部分呈现“网兜”,部分支柱迎山不当。
行政相对人名称: 南江县水泥集团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511922210551556P
法定代表人姓名: 熊世英
处罚结果: 罚款壹万捌仟元(1800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4-29
处罚机关: 巴中市应急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日期: 2019-08-01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