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名称: | 巴中经济开发区“5·19”一般道路生产安全事故(个人)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巴市)应急罚〔2019〕2号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事由: | 巴中经济开发区“5·19”一般道路生产安全事故中未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并有效实施,负本次事故的主要领导责任以上事实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一)项、第十八条第(三)项 的规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一)项 的规定。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杨皓崎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513701199406110***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处罚结果: | 决定给予 罚款18000(壹万捌仟元)人民币 的行政处罚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6-18 | |||||||||
处罚机关: | 巴中市应急管理局 | |||||||||
当前状态: | 正常 | |||||||||
地方编码: | ||||||||||
数据更新日期: | 2019-06-18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