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名称: | 巴中经济开发区“5·19”一般道路生产安全事故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巴市)应急罚〔2019〕1号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事由: | 未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未认真排查驾驶人员的违规、违法行为,在对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过程中无年度培训计划和方案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 的规定。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巴中市恩阳区捷达建筑垃圾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杨皓崎 | |||||||||
处罚结果: | 决定给予 罚款210000元(贰拾壹万元)人民币 的行政处罚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6-18 | |||||||||
处罚机关: | 巴中市应急管理局 | |||||||||
当前状态: | 正常 | |||||||||
地方编码: | ||||||||||
数据更新日期: | 2019-06-20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