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处罚名称: 巴中经济开发区“5·19”一般道路生产安全事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巴市)应急罚〔2019〕1号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未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未认真排查驾驶人员的违规、违法行为,在对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过程中无年度培训计划和方案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 的规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 巴中市恩阳区捷达建筑垃圾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杨皓崎
处罚结果: 决定给予 罚款210000元(贰拾壹万元)人民币 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6-18
处罚机关: 巴中市应急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日期: 2019-06-20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