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处罚名称: 巴中市经济开发区“4•12” 坠落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巴市)安监罚〔2019〕1B号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在巴中市经济开发区“4•12” 坠落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案中未严格执行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未认真落实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未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负有主要管理责任。以上事实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第十八条第(五)项  的规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一)项  的规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 朱利平
行政相对人代码: 51190219801216****
法定代表人姓名: 景智祥
处罚结果: 决定给予 罚款30000元(叁万元)人民币 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1-18
处罚机关: 巴中市应急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日期: 2019-01-21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