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名称: | 巴中市经济开发区“4•12” 坠落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案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巴市)安监罚〔2019〕1B号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事由: | 在巴中市经济开发区“4•12” 坠落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案中未严格执行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未认真落实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未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负有主要管理责任。以上事实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第十八条第(五)项 的规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一)项 的规定。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朱利平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51190219801216****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景智祥 | |||||||||
处罚结果: | 决定给予 罚款30000元(叁万元)人民币 的行政处罚。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1-18 | |||||||||
处罚机关: | 巴中市应急管理局 | |||||||||
当前状态: | 正常 | |||||||||
地方编码: | ||||||||||
数据更新日期: | 2019-01-21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