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处罚名称: 巴中经济开发区“7·07”窒息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责任类违法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巴市)安监罚〔2018〕支队-190007A1号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在巴中经济开发区“7·07”窒息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案中负有主要责任,中未有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认真开展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对公司承包的项目在安全管理过程中采用“以包代管”。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的规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 的规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平昌县笔山建筑建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511923MA62D1XL5G
法定代表人姓名: 魏心碧
处罚结果: 决定给予 罚款210000元(贰拾壹万元)人民币 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8-12-10
处罚机关: 巴中市应急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日期: 2018-12-10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