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名称: | 巴中经济开发区“7·07”窒息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责任类违法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巴市)安监罚〔2018〕支队-190007A1号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事由: | 在巴中经济开发区“7·07”窒息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案中负有主要责任,中未有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认真开展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对公司承包的项目在安全管理过程中采用“以包代管”。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的规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 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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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平昌县笔山建筑建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91511923MA62D1XL5G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魏心碧 | |||||||||
处罚结果: | 决定给予 罚款210000元(贰拾壹万元)人民币 的行政处罚。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12-10 | |||||||||
处罚机关: | 巴中市应急管理局 | |||||||||
当前状态: | 正常 | |||||||||
地方编码: | ||||||||||
数据更新日期: | 2018-12-10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