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处罚名称: 巴中经济开发区“7·07”窒息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巴市)安监罚〔2018〕支队-190007B号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在巴中经济开发区“7·07”窒息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案中,负有重要管理责任,未严格督促从业人员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未按照规定告知平昌县笔山建筑建材公司、绵阳智程实业有限公司从业人员有关的安全注意事项。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的规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三)项 的规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 巴中市兴圣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511900629565754W
法定代表人姓名: 王良春
处罚结果: 决定给予 罚款30000元(叁万元)人民币 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8-12-10
处罚机关: 巴中市应急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日期: 2018-12-10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