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处罚名称: 巴中经济开发区“7·2”车辆伤害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巴市)安监罚〔2018〕支队-190006号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在巴中经济开发区“7·2”车辆伤害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中,巴中市海峰建材销售有限公司未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未严格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以上事实主要证据如下: 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当事人询问笔录、现场勘验笔录、公司软件制度复印件等。                 &nbs
行政相对人名称: 巴中市海峰建材销售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511902MA62DCGA7L
法定代表人姓名: 苟海明
处罚结果: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 的规定,决定给予 罚款230000元(贰拾叁万元)人民币 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8-10-29
处罚机关: 巴中市应急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日期: 2018-10-29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