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处罚名称: 巴通万高速公路“1·20”车辆伤害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巴市)安监罚〔2018〕支队-190003A号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在巴通万高速公路“1·20”车辆伤害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中,中国葛洲坝集团三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巴通万高速公路施工项目部第Ⅰ分部)未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未有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未严格加强对代高洪的安全教育培训,未严格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瞒报事故。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中国葛洲坝集团三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巴通万高速公路施工项目部第Ⅰ分部)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420000615573462P
法定代表人姓名: 李炎金(项目经理)
处罚结果: 决定给予 罚款500000元(伍拾万元)人民币 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9-12
处罚机关: 巴中市应急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日期: 2018-09-17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