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处罚名称: 通江县“5·9”车辆伤害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巴市)安监罚〔2018〕支队-190004号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在通江县“5·9”车辆伤害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中未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未严格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未对作业人员傅永林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 巴中市恒通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511902MA62D34L6N
法定代表人姓名: 吴飞
处罚结果: 决定给予 罚款210000元(贰拾壹万元)人民币 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9-12
处罚机关: 巴中市应急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日期: 2018-09-17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