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处罚名称: 南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南江煤矿)未做好空压机储气罐定期排污记录及设备定期维修保养记录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巴市)安监管罚〔2018〕1 号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2018年4月9日-12日,市安全监管局组织相关专家,会同南江县安全监管局相关人员对南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南江煤矿进行了全面安全体检“回头查、回头看”执法检查情况专项检查,按照执法计划依法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发现该矿未做好空压机储气罐定期排污记录及设备定期维修保养记录。
行政相对人名称: 南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南江煤矿)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5119227334083451
法定代表人姓名: 刘继林
处罚结果: 责令限期改正,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小写:¥1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4-20
处罚机关: 巴中市应急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日期: 2018-08-24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