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处罚名称: 巴通万高速公路“12·20”物体打击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巴市)安监罚〔2018〕支队-190002B号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作为巴通万高速公路施工项目部第Ⅰ分部主要负责人,未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认真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认真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在巴通万高速公路“10·26”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未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安全管理、有效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工作。以上事实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一)项、第十八条第(五)项  的规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九十二条第(一)项 的规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 李炎金
行政相对人代码: 不公开
法定代表人姓名: 周建华
处罚结果: 决定给予罚款 20800元(贰万零捌佰元)人民币 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5-17
处罚机关: 巴中市应急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日期: 2018-06-04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