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处罚名称: 经开区“7·03”物体打击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巴市)安监罚〔 2017 〕190005号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该公司在本次事故中,未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未有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未严格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未认真制定边坡治理项目安全施工措施方案,未严格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作业人员未进行严格的安全教育培训。
行政相对人名称: 福建省第五地质工程公司(巴中经济开发区第二完全小学边坡治理项目部)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350500154900028N
法定代表人姓名: 廖庆椿
处罚结果: 决定给予罚款240000元(贰拾肆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7-11-06
处罚机关: 巴中市应急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日期: 2017-12-04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