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处罚名称: 达芙妮(四川)鞋业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巴市)安监管罚〔2017〕190007号
处罚类别: 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罚款
处罚事由: 通过查阅该公司的职业卫生资料,发现你公司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以上行为违反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第四条第三款 的规定,依据《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第十四条 的规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 达芙妮(四川)鞋业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511900062363069T
法定代表人姓名: 陈英杰
处罚结果: 作出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人民币50000元(伍万元)罚款 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9-13
处罚机关: 巴中市应急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日期: 2017-09-16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