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名称: | 巴中市四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兴文经开区规划36路<南段>附属改河工程)2016年7月17日起重伤害一般安全事故案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 巴市)安监管罚〔2017〕190001A号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事由: | 作为该公司的主要负责人, 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的行为。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二)、(五)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 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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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赖兆政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513027196602165612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赖兆政 | |||||||||
处罚结果: | 决定给予罚款壹万贰仟元(12000.00)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03-20 | |||||||||
处罚机关: | 巴中市应急管理局 | |||||||||
当前状态: | 正常 | |||||||||
地方编码: | ||||||||||
数据更新日期: | 2017-06-08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