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名称: | 巴中市四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兴文经开区规划36路<南段>附属改河工程)2016年7月17日起重伤害一般安全事故案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 巴市)安监管罚〔2017〕190001号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事由: | 经调查,你公司承建的巴中经济开发区规划三十六路(南段)道路建设项目未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未严格执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对吊装危险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未严格督促作业人员遵守吊车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的落实的行为。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十条 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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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巴中市四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511900000000411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赖兆政 | |||||||||
处罚结果: | 给予罚款贰拾万元(200000.00)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03-20 | |||||||||
处罚机关: | 巴中市应急管理局 | |||||||||
当前状态: | 正常 | |||||||||
地方编码: | ||||||||||
数据更新日期: | 2017-06-07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