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处罚名称: 重庆市合川区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6.20一般坠落生产安全事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巴市)安监管罚〔2016〕190001A号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该项目的负责人,在本次事故中,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本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喻海请假离岗后,未按照国家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使用未经过安全培训的未持证上岗的付传华作为临时安全管理人员),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不力的行为。
       以上事实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一款(一)、(二)、(五)项的规定,依据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 黎 军
行政相对人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王平
处罚结果: 决定给予罚款壹万捌仟元(18000.00)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6-07-29
处罚机关: 巴中市应急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日期: 2017-06-07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