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名称: | 通江县罗村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案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巴市)应急罚〔2022〕011号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事由: | 2022年3月13日巴中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你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3处事故隐患(1、未按照安全管理规定作业。+713m东运输大巷掘进工作面迎头未按《+713m东运输大巷掘进工作面》的规定打锚杆进行临时支护;2、未按作业规程的规定管理顶帮。6111采煤工作面有三处铰接顶梁未按照《6111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的规定进行铰接支护;3、6111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安设的双速绞车钢丝绳安装使用不当,导向轮处钢丝绳与采煤工作面3根单体液压支柱进行摩擦。)以上事实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的规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 的规定,决定给予 处人民币肆万元整罚款 的行政处罚。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通江县罗村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91511921772995749L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周坤仑 | |||||||||
处罚结果: | 处人民币肆万元整罚款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5-19 | |||||||||
处罚机关: | 巴中市应急管理局 | |||||||||
当前状态: | 正常 | |||||||||
地方编码: | ||||||||||
数据更新日期: | 2022-05-19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