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处罚名称: 四川秦巴新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对存储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和未进行安全设施设计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巴市)应急罚〔2022〕专项005A号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2022年4月19日我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线索,到你公司巴中兴文东出口加油加气站建设项目现场进行检查,发现你公司存在1.未按规定对巴中兴文东出口加油加气站建设项目加油站部分进行安全评价;2.未按规定对巴中兴文东出口加油加气站建设项目加油站部分进行安全设施设计。以上1.未按规定对项目进行安全评价的行为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 的规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一)项 的规定,决定给予 处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 的行政处罚;以上2.未按规定对项目进行安全设施设计的行为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 的规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二)项 的规定,决定给予 处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 的行政处罚;综上,分别裁量合并处罚决定给予 处罚款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元) 的行政处罚。
行政相对人名称: 四川秦巴新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511900MA66E0U19E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严华表
处罚结果: 处罚款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7-21
处罚机关: 巴中市应急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日期: 2022-07-21
备注: